市纪委监委
关于全市旅游市场
乱象专项整治的通告
(资料图)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密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网信办、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重点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二、整治重点
1.无证旅行社、无证导游,旅行社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违反旅游合同约定,导游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安排进店消费或增加自费项目、丢客甩团、擅自变更行程、向游客兜售物品、强迫购物或变相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投诉电话:12345。
2.景区周边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反复追逐、纠缠游客,强迫、威胁、敲诈勒索游客进行消费,利用公共停车位骗取游客停车费及拉客,景区周边纠缠游客进行乞讨,景区周边利用打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包车运行过程中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报警电话:110
3.车站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无证流动商贩,兴凯湖、蜂蜜山、北大荒书法长廊等景区内外各类乱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投诉电话:12345
4.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车辆;旅游车辆未持有效的包车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投诉电话:12328
5.旅游购物、旅游景点、旅游餐饮等经营单位存在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经营者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的内容和形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
广大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广大游客在旅游消费时,遇到纠纷要理性维权,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对应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举报方式
密山市纪委监委对旅游市场秩序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职等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1.举报电话:0467—5286812。
2.来信举报:密山市东安街1号,密山市纪委监委收,邮编:158300。
3.来访举报:密山市东安街1号,密山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密山市纪委监委
2023年7月26日
权 责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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