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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元并开除的案例。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妇产医院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5月7日《中国青年报》)
在该新闻的评论区里,可以看到网友对这种“用人单位干预员工朋友圈”行为清一色的批评。诚然,企业有权利管理员工,但这种管理和规范一定是有界限的。在职场上,企业不该越过的边界就是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的边界。实际上,这种侵犯员工边界感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22年9月,海南三亚的一位00后老板,为了体现传统节日关怀,将员工9月份工资的50%作为中秋孝心金直接打进员工父母账户,引发众多网友吐槽。为什么企业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行为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怨”?关键之处在于这些企业的手伸得太长了,已经超越了员工的工作范围。正如一位网友的高赞评论:“我的事还需要你来指手画脚?”
在生活中,人们不会喜欢一个没有边界感的朋友;同理,在工作中,员工也不会喜欢一家没有边界感的企业。我们这里所说的边界感,一方面是企业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硬边界”;另一方面是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某些特殊的职业约定。比如警察这一职业,因为要随时准备出警,所以有时候即使是节假日也不能喝酒。这种在法律范围内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而缔结的约定,并不属于侵犯劳动者的边界;但如果企业超出应该管的范围,用员工的话说,就是“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了。
与员工保持边界感,可以有效维护劳资关系。每名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范围,分内的事做不好,受到企业惩罚理所应当;但当一些员工本不该做、企业本不该管的事情也成为了员工的“职责”时,员工与企业之间就难免产生间隙了。因员工与离职同事聊天而罚款;为防“摸鱼”检查员工手机电量;甚至为了宣扬所谓“狼性文化”让员工互扇耳光……企业随意干预员工个人生活甚至侵犯员工权益,到头来只能闹得员工人心惶惶,又何谈良性发展?企业只有真正尊重员工的个人距离,把手伸出他们的个人边界,才能获得员工认可。
企业的主动“退让”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自我边界受到侵犯,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不仅需要员工自身的坚持,还需要法律的判决作为“硬”支撑。目前由于人们的工作方式灵活,我国对于“企业到底怎么样算侵犯员工个人边界”这个关键问题尚不容易界定,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一大难点。好在此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开了个好头,让我们看到了员工个人边界被保护的范例。
此外,此次判决把职工代表大会搬到了台前,认为该企业制定微信链接推广这种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活动,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无疑增强了职代会在企业中的“存在感”,鼓励了职工在企业里挺直腰杆子。如果这种模式可以得到推广,相信以后员工再次被企业侵扰个人边界时,就不会再担心没有人为其撑腰了。(孙元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