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郭怡琳 于娜 北京报道
4月21日晚,因涉嫌欺诈发行,上交所依法对泽达易盛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同一时间,证监会就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答记者问。证监会表示,在泽达易盛案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据悉,泽达易盛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科创板上市,其业绩造假横跨上市前后长达六年,直至2022年3月董事长林应、财务总监兼董秘应岚被调查。截至2023年4月,该公司已就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发布过十九次风险提示。
对此,知名财税审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刘志耕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泽达易盛在IPO阶段就采用财务舞弊手段属于造假上市。”在刑事法律视野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华夏时报》分析认为,“泽达易盛的欺诈上市,一旦被证监会认定,即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泽达易盛将会被强制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5月,泽达易盛多次就此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函件,但其并未引起重视。直到2023年3月31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发布公告,因此案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
造假始末
事实上,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件发酵已久。早在2022年5月,泽达易盛就因信披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天眼查显示,2020年6月,泽达易盛在科创板上市,实际控制人为林应、刘雪松夫妇。据悉,2022年5月11日和2022年7月12日,泽达易盛公司及董事长林应女士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2年11月18日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4号),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记者梳理上述资料发现,泽达易盛及相关人员涉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
对此,刘志耕认为,“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主要是围绕虚增营收和利润做文章。其主要手段包括:虚增或提前确认各种营业收入、少记推迟或转移各种费用、调节(增或减)经常性损益、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和利润、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资产重组输送利润等手段实施财务造假。”
据悉,在上市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1亿元。泽达易盛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对比该股业绩情况,泽达易盛股票*ST泽达此前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约1.43亿元,同比减少5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796.92万元。泽达易盛称,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高管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时间较久,配合调查期间未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刘志耕表示,“纵观泽达易盛财务数据,其虚增业绩行为长达6年。这就是说该公司造假行为贯穿上市前后。随着造假问题暴露,该公司的社会信誉会一落千丈,短期内难以走上正常、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保荐疑云
伴随监管部门执法从严,抽丝剥茧之下泽达易盛财务造假的保荐机构也浮出水面。
2023年4月1日,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泽达易盛股票上市18个月后,2021年12月20、21日,该公司上市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代表人陶晨亮、杨伟智对泽达易盛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随后,2022年12月29日,东兴证券的两位保荐人代表现场检查后,均认为泽达易盛不存在任何问题,并出具《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随着时间流逝,两个半月后,泽达易盛发布调查公告。与此同时,公司股价从80多元一路下跌至19元,投资者也开始质疑上述检查报告的权威性。
2022年3月18日,泽达易盛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林应的丈夫,公司董事陈雪松接替主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这意味着公司可能存在相关财务问题。
同一时间,记者看到有投资者在网上互动讨论,“保荐机构出具报告后,为何反倒引来监管层调查?”该投资者引用公告内容显示,针对上述检查,主要工作涉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承诺履行情况。
对此财务问题上,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存在相同质疑点。因此,2022年5月5日,作为监管机构的上交所下发问询函,质疑泽达易盛涉嫌虚构交易,要求公司保荐人东兴证券认真核查。随后,东兴证券开始了认真核查,对泽达易盛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的结论是:无法发表意见。
记者回溯事件细节发现,在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东兴证券核查泽达易盛的四个交易中,交易2为:2021年,泽达易盛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科路创”)等 5家客户合计销售 3,050 台服务器和 550 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形成本期营业收入8,001.29万元、营业成本7,226.82万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5万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 3,626.45 万元和其他应收款 2,191.88 万元。
而东兴证券的核查报告称,保荐机构对业务人员、董事刘雪松先生、财务经理访谈均表示对上述交易的交易背景不了解,仅知晓合同签署、款项支付等信息。保荐机构也未能获取交易涉及客户的资金流向穿透情况,因此保荐机构无法对该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从而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发表意见。
对此,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徐晓律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现行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下,对于上市公司虚增利润收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陈述的,投资者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提起索赔,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应当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此背景下,该股简称于2022年11月22日起更名为“*ST泽达”。但事实上,泽达易盛一边频繁发出退市风险警示,一边却未有实际整改动作。4月2日,证监会公告拟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直至4月15日,泽达易盛方面再发退市风险公告。
最终,在立体惩戒机制下,监管部门对科创板欺诈发行案亮剑。上交所依法对泽达易盛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开认定公司实控人林应、应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其实,如泽达易盛般的财务造假事件并不罕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消息,2022年,证监会稽查部门全年办理信息披露违法案件203件,其中,涉及财务造假94件,占比46%,接近几乎两个违规披露案件中就有一个财务造假案。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管层将对中介机构进行从严审查与监管。“目前虽然允许未盈利公司上市,但更亮丽的财报可以增加上市成功率,以及获得投资者认可。对企业而言,造假上市成功后,通过募集资金充实业绩,如果没有暴雷,造假上市难被发现,企业会因此存在侥幸心理。”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