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资料图】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洪芳女士主
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其中秦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
真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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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规定的行为;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
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
、《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分红政
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5)。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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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
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
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股东回报规划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优化利润分
配决策科学、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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